2018-04-08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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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提前申报,快速验放,收运分流”模式将于(3月26日)全面试运行启动,试运行一周后海关将对外发布公告正式实施。
运行此模式的重点注意事项:
1.提前申报后,货物实际进入货站过磅重量与报关单申报重量不符(误差超3%)的,只能申请删除报关单并办理退仓,不能改单。
2.提前申报后货物进入货站发现有安检不合格货物,必须要整票货物删单退仓,不能只退部分货物。如果是一主多分货物,其中1个分单安检不合格,可以申请将不合格分单的全部货物申请落装,将其他分单正常放行货物改标签装运。
3.如果提前申报进仓后发现运输标签错误的也要删单退仓(如:目的港/单号/件数打错的)海关提醒在货物进入货站卡口前货代要仔细核对好货物标签。
实施背景
为支持广州航空枢纽建设,做大做强空港经济区,在保证海关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的同时,推动通关及相关作业流程“去繁就简”,进一步缩短出口货物通关准备时间和装载出境时间,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决定于2018年3月26日(周一)开始,正式对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装运出境的空运出口普通货物(以下简称“空运出口货物”)实施“提前申报、收运分流”快速验放模式试运行,待机场关下发通告后将全面正式切换,具体要求以机场关通告为准。
作业模式
空运出口货物“提前申报、收运分流”快速验放模式是指企业提前申报,海关实施货物到场后快速分流验放的通关模式。
空运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统称“申报人”)在出口货物备齐后,即可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货物运抵国际货站后,国际货站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站)按规定格式向海关传输货物到场信息,海关在线上实时反馈货物验放分流回执,企业凭以快速办理货物海关验放手续。
管理要求
报关单提前申报
申报人应在空运出口货物发送预配舱单数据后,运抵国际货站前,提前向海关申报,报关单申报毛重与国际货站过磅重量误差不能超出合理范围。
载货车辆过卡口
申报人在货物报关单海关审核通过后,通过互联网完成载货车辆入区登记,并在接收到车辆入区登记海关自动审核通过回执后,将货物运至国际货站卡口,卡口自动识别车牌信息并自动核对车辆入区登记回执后自动抬杆放行车辆进入国际货站,未在互联网进行车辆入区登记的送货车辆不允许进入国际货站。
货物快速分流
国际货站办理货物收运手续时,以总运单为单位向海关发送货物运抵确认信息,海关通过空运物流智能化监管系统线上反馈货物查验或放行的分流指令,国际货站凭分流指令,将查验货物移位至海关待查验区,无需查验货物直接运至组板区,国际货站按规定格式和要求以总运单为单元向海关传输运抵报告电子数据。
海关快速验放
海关查验货物按现行规定办理查验手续,货物无需查验,或货物查验正常的,海关通过空运物流智能化监管系统自动向国际货站发送货物电子放行信息,国际货站凭以办理货物装载出境手续。
同一总运单项下有货物因海关查验未放行的,申报人可按现有规定办理货物落装手续,海关已放行货物可正常装载出境。
其他要求
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海关接受申报后,货物即为海关监管货物,应当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起3日内运抵国际货站,接受海关监管;
货物需办理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手续的,以及货物需办理退场手续的,或货物放行后需办理退关手续的,申报人应配合海关核实货物有关情况。
相关处置
1、对于提前申报的货物毛重与国际货站过磅重量误差超出合理范围的,应有国际货站出具不符合装运要求的情况说明,申报人凭以办理报关单撤销及货物退仓手续。
2、对于空运出口货物安检不合格的,按以下要求处置:货物被海关布控查验的,申报人应在海关完成查验处理后,办理撤销申报手续;货物海关未布控查验的,申报人可凭安检不合格证明办理报关单撤销及货物退仓手续。安检不合格货物可以分运单为单位办理退场手续。
3、对于因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办理车辆入区登记手续的,海关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现行运抵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对于项下有分运单的货物,由申报人自行录入分运单运抵报告电子数据,由国际货站确认货物到场后,以人工确认的方式,向海关传输分运单运抵报告电子数据。
4、对于货物报关单海关已审核通过,但空运物流智能化监管系统未收到相关数据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向海关传输对应报关单编号,海关在线上办理人工确认手续。
5、对于国际货站卡口系统故障,海关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送货车辆按现行规定过卡口,国际货站按本通告要求对收运货物进行快速分流。